一、进口具体流程: 1、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 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 。 2、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 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3、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二、审批流程 拟从某口岸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宁波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 作流程的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企业办理网上检疫审批应注意: 1、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2、申请企业应该是收货人和签订合同者; 3、初次办理网上审批者先申请电子密钥或通过九城软件公司购买登录软件,用于审批环节; 4、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6 个月; 5、仅能从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 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1、水果应来自*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 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 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